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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偷税罪;的新表述 偷税漏税需承担哪些法律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来源: 大连毒品案件律师   http://www.cxhbjzmls.cn/

 王熳律师,大连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辽宁龙连航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新刑法对;偷税罪;的新表述

  对比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可以看出:


  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从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偷税;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


  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


  2、设立了逃税罪名。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一规定的变化,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更多倾向于从行为的危害结果角度进行考量,对积极主动挽回国家损失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宽大处理。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比较符合当前提倡的;社会和谐;。


  3、对逃税的手段采用概括性的表述。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适应实践中逃避缴纳税款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4、对构成;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没再作规定。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取代了;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修改了定罪量刑的具体数额标准,尊重了纳税人类型、规模、情形等特点,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这既强化了对纳税人合法权利的依法保护,也突出了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深化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意识的不断增强。


  5、增加了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的特别条款。这是对偷税罪的最重大修改。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已受行政处罚的;不单是指逃税人已经收到了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已积极缴纳了罚款,是判断逃税人有无悔改之意的重要判断标准。


  6、对达到逃税罪的数额、比例标准不免除刑事的情形作了列举。即;5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处罚的除外;,体现了对有逃税行为屡教不改的人从严处理的立法思想。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人又逃税的,还必须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才能追究刑事。


  7、对有关犯罪行为列举性条款变为概括式规定。新刑法将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及单位都不予细分,全部列入了犯罪主体之列,从一定程度上说是扩大了;偷税罪;的犯罪主体。因此,也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放松了对;偷税;的界定。同时,对有关犯罪行为由列举性条款变为概括式规定,比现行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的性质,进一步规避了法律盲区,减少了企业钻空子的可能。


  8、明确了偷税罪修改以后的溯及力问题。根据刑法总则第12条规定,对之前发生的行为适用不溯及既往和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对新刑法颁布前的偷税犯罪行为还应当追究,但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时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看行为人是否符合新刑法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的3个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不追究刑事,否则应追究;二是看行为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数额标准和规定的比例。具体讲,就是凡未移送的以及以后查处的涉税案件,只要符合新刑法相关要件的,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按规定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应当在所有行政救济期限全部结束后执行移送。此外,涉税条款中;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其;5年内;是指从2009年2月28日起往前计算。


偷税漏税需承担哪些法律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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