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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未遂认定条件有哪些 最新暴力取证罪未遂认定标准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来源: 大连毒品案件律师   http://www.cxhbjzmls.cn/

  王熳律师,大连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辽宁龙连航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妨害公务罪未遂认定条件有哪些

  所谓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那么,妨害公务罪的未遂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如下:

  一、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客观行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它是在犯罪分子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行为的千差万别,如何正确认定;着手;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

  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

  3、实行的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

  4、实行的行为必须是在行为人的犯罪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并且能够反映其犯罪意志。

  犯罪没有得逞。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要件,它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未达到既遂状态而停顿下来。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2、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

  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

  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区别于犯罪中止的根本标志。犯罪活动着手实施以后之所以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如何确定行为人犯罪停止的原因究竟是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分子停止犯罪是出于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还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尤其是在外界环境正好与犯罪分子的心理或思想共同起作用的情况下,更是难以区分。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正确惩罚罪犯,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放弃自己的犯罪行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判断是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是出于犯罪分子的意志以外原因,可以从二个方面来考虑:

  其一,犯罪分子自身以外的原因包括被害人的发现、逃避和反抗、第三人的阻止、犯罪分子自身的客观原因,

  其二,犯罪分子自身的原因包括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对犯罪的工具、实施的方法或者犯罪的对象发生的认识上的错误;对作案现场情况的认识障碍,以上均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是为你整理的有关妨害公务罪未遂认定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比如:事关行为人的利益;为了维护他人;与该工作人员有私怨,乘机发泄,进行报复;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作为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

最新暴力取证罪未遂认定标准

  所谓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暴力取证罪的未遂呢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暴力取证罪未遂的认定标准: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二、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

  本罪出自,分则 第五章第十八节。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三、有关刑法条文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 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是为你整理的有关最新暴力取证罪未遂认定标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犯罪未遂虽然是不成功的一种犯罪,但是犯罪未遂还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犯罪未遂可以适当的减轻相应的处罚,但是其处罚标准还是根据所犯实际罪行进行衡量,犯罪未遂的种类非常多,所以其量刑标准也大不相同。以上就是犯罪未遂定罪标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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